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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22日,澎湃新闻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获悉,海南发布《关于开展二手房“带押过户”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,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二手房“带押过户”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,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至5月28日。
《意见稿》明确,二手房“带押过户”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是指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,无需提前归还交易房产关联贷款、注销抵押登记,即可完成过户、再次抵押和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(以下简称“公积金贷款”,含组合贷款)等手续,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。贷款资金优先用于结清交易房产原关联贷款的业务。(澎湃新闻记者 刘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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